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春节将至,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食品消费旺盛、亲友聚会聚餐频繁,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漳州台商投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科学选购 理性消费
选购食品应首选大中型超市等销售场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不要选购外包装破损和超出保质期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选购保健食品,要选择信誉度好、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购买,购买时认准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文号,并按标签说明书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
外出就餐 谨慎选择
外出就餐应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优先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的餐厅,并索要发票或收据;饭前饭后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预防疾病传播和交叉传染;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生腌制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查看经营单位是否有相应资质;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等高风险食品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
农村聚餐 禁食野味
农村集体聚餐时要在举办前2日应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要清洁卫生,应距离粪坑、垃圾场(站)、旱厕、畜禽圈等污染源25米以上;承办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帮厨人员要身体健康,个人卫生习惯良好;食材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存采购票据,按要求进行存放;食物加工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配备足够数量的贮存、清洗、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做好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加工用水应符合要求,不得直接使用河水或田间水。
文明消费 节约用餐
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倡导科学饮食,注重营养,追求健康,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引导顾客文明用餐、节俭消费,传递“绿色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
其他注意事项
一
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餐食,严谨采购食用亚硝酸盐。
二
消费者要多留意身体状况,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实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三
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
▌本文来源:漳州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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